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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谱写司法华章
——记宜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成均
作者:陈忠强   发布时间:2013-10-08 11:09:28


    2010年2月,罗成均从广西天峨法院院长任上调到宜州市法院任职。到任后,通过紧密细致的工作调研,罗院长发现,宜州法院的不少工作很有特色,不少工作走在全区、全市的前面,但近年来收案位居全市各基层法院的首位,并且是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较多,人少案多的矛盾突出,干警的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的需要,队伍建设力度不够,派出法庭物质装备跟不上,法院座落在偏僻的小巷深处,办公用房紧张,一些老法官的级职问题没有很好得到解决。

   “应该说,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了法院工作的展开,影响了干警积极性的全面发挥。”罗院长说,这些问题有如木桶的短板,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即使法院的其他工作再突出,在整体绩效上仍不大可能有重大的突破发展,这些问题和困难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抓班子激活力

    罗成均认为,作为一院之长,要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虚心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为进一步完善“任人唯贤”、“人尽其才”、“赛场选马”的用人机制,去年6月,该院向宜州市委提出二层机构领导职务调整的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市委经研究同意通过。通过竞聘演讲、组织考核、公示任命等程序,二层机构29个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5个科级非领导职位实现了轮岗交流和岗位调整。本着定员定编、以责定岗、双向选择、择优上岗、一岗多责、精简和效能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干警个人与庭室领导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平稳进行了一般干警的轮岗交流工作,完成了机关职能整合和机构改革任务。

    宜州市常委会及编委讨论同意,该院的研究室和审判管理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已同时挂牌成立。

    双向择岗工作结束后,个别干警发出感叹:“这回庸人混不好、懒人不好混、差人不能混了。”拓展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成长平台。

    该院的刑事审判庭结合区高院开展的“改革创新年”活动和收案居河池市各基层法院之首的特点,积极探索提高刑事审判质效的新途径、新办法,率先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模式,出台了工作流程,对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的刑事案件,从庭前受理案件、分案、庭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排期开庭到庭审提审被告人、庭审流程、宣判流程等均作明确细致的规定,建立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审理的科学审判机制。

    今年的4月24日《广西日报》对宜州法院的这一做法作了深度报道。5月23日,自治区检察院、河池市检察院主管公诉工作的领导及河池市11各县(区)从事公诉工作的检察官30多人到宜州法院观摩刑事简易的庭审,共同交流探讨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审理的做法。

    该院的立案庭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内练立案精英,外塑优良形象,不断提高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多次到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家里立案,建立导诉、服务承诺、判后答疑、立案调解、风险告知、来信来访接待等十五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该庭先后被自治区高院评为“文明窗口单位”、“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罗成均院长常对干警们说: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我们当上法官来之不易,要常思人生“五笔帐”,来不得半点贪念和奢侈。该院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各方面进行认真细致查找廉政风险点,特别是对财务、执行庭、刑庭等岗位,依据岗位的职责要求,案件审理流程,认真审定各个业务环节的权力权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2012年10月,河池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场会暨首批廉政文化“六进”示范单位揭牌仪式在宜州市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在河池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罗建文的带领下到该院参观考察,领导及与会人员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抓管理提质效

   “我们的职责主要是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找准制约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管理,努力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努力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便捷、明白、受尊重的官司。”罗院长多次在会上作强调。

    几年来,该院优化司法配置,加强节点控制、完善衔接流程,从窗口接待、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关键环节入手,健全程序性规定,明确操作规范,固化操作流程,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从源头上解决随意司法,粗放司法等问题。从细节出发,建立覆盖立、审、执各项司法活动的具体标准,规范司法形象和司法保障。

   “罗院长从制度涉及的标准、操作的流程、办案的节点、措施的落实等各方面都亲力亲为,做事细致,连标点符号都修改。”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该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作,规定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的信息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检察官、群众代表等观摩庭审,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微博互动、法院开放日,法律“六进”等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司法的过程中理解法院、信服裁判、信任司法。

    抓基础建设促审判

    因为历史的原因,法院座落在老街小巷的尽头,一但发生突发事件,救援车辆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确实不易。

    法院的搬迁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罗院长号召全院干警穷尽各种办法,有亲戚的找亲戚、有关系的找关系,为搬迁工作献计尽力。

    罗院长带领班子成员多次到自治区高院、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宜州市委、市政府汇报情况,向各级领导“求情”。功夫不负有心人,该院城南审判综合楼项目于2011年11月5日破土动工,当日鞭炮齐鸣,全院干警掌声雷动。现新的审判综合楼已进入装修阶段,预计明年上半年即可搬迁使用,改变办公条件差的状况。

    该院先后投资30多万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五化法庭”的标准,对德胜、洛东人民法庭的审判楼、宿舍楼及法庭庭院进行更新改造,为法庭购置了水箱、洗衣机、电饭锅等日常生活用具,改变过去法庭门窗破烂、庭院杂乱凹凸不平的现状,改变了执法环境,树立了法院的形象。

    2011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全区法院先进集体、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德胜法庭连续两年获得全区法院“争创五个一百”竞赛活动先进集体;河池市法院系统调解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刑事大要案审判工作考评二等奖。王俊等五位干警分别获得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兰柳奕在区高院和河池市中院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演讲比赛中先后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并被河池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赖艳军、吴忠红等同志荣获宜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罗院长认为,选择做法官,意味没有高额收入,没有豪华奢侈,没有高朋满座,没有满堂喝彩。由于法官掌握一定的权力,决定当事人的利益得失,被告人的自由甚至生命,你的生活又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清静平淡,切莫将为人民服务的职权,变成为个人牟取私利的特权,否则,小至个人身败名裂,遗恨终生,大至国家司法斯文扫地,尊严荡然无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我们的法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法官,认认真真地为人民司好法,用好权,对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至深处见真情,“罗院长高调做事,低调做人,连批评提醒干警都讲究方法方式,性情中人,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带动干警,在他的带领下干工作,我们心里舒畅干劲足。”部分干警评价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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