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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一男子闹市公然持菜刀棍棒行凶被诉
发布时间:2013-10-08 09:41:49
本网讯(谭凤娟) 一名25岁的男子在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闹市区公然持菜刀、棍棒追打他人,致人重伤,触犯了刑律,被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9月30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2012年4月9日19时许,被告人王建勇在南丹县大厂镇农业银行门口遇到何齐时双方发生口角,后何齐跑走并扬言要叫人来报复。何齐走后王建勇到农业银行旁的居民房二楼玩。约十分钟后,何齐带人回来。王建勇看见后与“分华”、“小马”等人拿着菜刀、棍棒跑下楼,见到经过农业银行门口的骆冬和索正,以为是何齐带来的人,于是持菜刀、棍棒追打二人,将骆冬头部打伤。经鉴定,骆冬的伤为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建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案外人使用化名)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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