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深夜飞脚踹开房东大门行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0-08 09:48:37


    本网讯(潘卫平 周维)  晚上下班后无所事事,男子深夜趁房东不在家踹开防盗门行窃被判刑。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辛宏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15日晚23时许,被告人辛宏斌趁房东罗小江家无人之际,用脚踹开木质房门,盗得现金30元,盗走一台联想电脑一体机及键盘、电脑电源线,并将盗得的赃物藏匿于其家附近的一废弃土砖房的厨房。经万载县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被盗联想电脑一体机、键盘、电脑电源线价值共计人民币3510元。被盗联想电脑一体机、键盘、电脑电源线已追缴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辛宏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辛宏斌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