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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取他人信用卡6千5 主动退赔获缓刑罚2万
发布时间:2013-09-30 10:14:33
本网讯(陆志强) 到银行取款时无意见到他人银行卡遗失在取款机上,碰巧卡还处在取款程序,窃喜之后疯狂盗取6536元。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韦朝恒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今年3月4日下午5时许,田阳县百育镇居民潘某某到田阳县农村商业银行百育支行自动柜员机取款,因自己一时疏忽,取钱后将银行卡遗忘在了自动取款机里即离开。随后,被告人韦朝恒到该柜员机准备取款时,发现自动取款机内已经插有一张卡,取款机提示“请输入取款金额”。该不该取钱呢?韦朝恒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但好奇心又使韦朝恒查询了该银行卡的余额,在获知该卡内尚有6536元余款后,即起了贪念之心,于是,韦朝恒便分四次取出该卡内的6400元存款后逃离现场。破案后,6536元现金和信用卡已经退还给潘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朝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存款6400元,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韦朝恒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退还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宣告缓刑。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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