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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开展裁判文书展评杜绝“花脸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3-09-29 09:25:54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右)查看裁判文书。 本网讯(唐凤伟 段春山) 9月25日下午,黑龙江高院举办了刑事裁判文书展示、点评活动,当天有52份刑事裁判文书初审稿参评。黑龙江高院长院长张述元要求,通过这次活动,要找准问题,聚焦改进,绝对避免粗心大意的问题,坚决避免文书模板不落实问题,下大力气解决裁判文书起草能力不强的问题,消除文书初审“花脸稿”现象,认真制作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做一个合格法官。 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从8月下旬至10月底,黑龙江高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刑事裁判文书展评活动。 活动分部门初评、文书点评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由高院刑事审判法官每人从2012年以来审结并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中,选取一篇经过副庭长修改后的初审稿,即所谓的“花脸稿”,在部门初评阶段,参加庭内交叉评查,主管副庭长逐篇点评;在文书点评阶段,院机关内公开展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总体点评;在总结分析阶段,对点评出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分析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并修订该省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 在25日举办的文书展示、点评活动中,经对高院52名刑事法官提供的52份裁判文书初审稿点评后,梳理出文书格式、事实表述、证据认定、裁判论理、引用法条等7方面倾向性问题,分析出了存在着工作责任心不强、司法能力不足等4方面问题成因,提出了强化学习培训、建立常态式文书评查机制等4项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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