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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持枪运毒途中被查两罪并罚领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09-27 09:50:10
本网讯(罗彩萍) 不抵毒瘾煎熬,连夜开车到外地买毒品,回来途中被查获。9月26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何翼军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何翼军是个“瘾君子”,经常开车到柳州市购买毒品回来吸食,2013年5月20日凌晨,身犯毒瘾的他难抵煎熬,连夜开车到柳州购买毒品,从柳州准备回到武宣县城时,被民警拦截查获,民警当场从车上搜出毒品海洛因可疑物净重12.48克,冰毒可疑物1.73克,MDMA(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可疑物1.17克,还缴获了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并可致人伤亡的自制双管手枪一支。经鉴定,海洛因可疑物检出海洛因成分,冰毒可疑物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MDMA(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可疑物检出MDMA成分。经来宾市刑事科学研究所对枪支进行鉴定,该枪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归案后,因吸食毒品何翼军被武宣县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期间,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翼军非法持有毒品及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归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节、性质,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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