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潘卫平 周维) 毒瘾难耐,与朋友相约宾馆吸毒产生幻觉,以为他人要对其不利将同伴砍伤获刑。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兆斌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14日晚上21时许,被告人杨兆斌与龙庆和被害人何小兰相约在万载县爱尚宾馆6216号房间内吸食毒品。他们吸了毒品后,被告人杨兆斌与龙庆在房间里聊天,被害人何小兰在房间里上网。第二天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兆斌因吸食毒品反应,见被害人何小兰打电话,以为是叫人来对其不利,就拿出一把放在房间里的篾刀将被害人何小兰砍伤。龙庆见此情况,就把被告人杨兆斌拉开。之后,被告人杨兆斌自己用手机打110电话报警,直至万载县公安局110巡特警赶来将其带走。归案后,被告人杨兆斌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害人何小兰经法医鉴定,伤情为左手第2指,右手第2、3、4指皮肤裂创伴背伸肌腱断裂功能障碍,系轻伤乙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旭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旭峰实施犯罪行为后,及时报警并等待公安机关来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