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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贪财又贪色 持刀抢劫猥亵妇女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9-26 09:00:59


    本网讯(冯艳 黎东东)  一名90后男子胆大妄为,竟伙同他人在凌晨时分实施抢劫,抢劫之后色心顿起,还对被害人做出了猥亵的行为。他们为了满足一时的私欲,付出的是沉重的代价。日前,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黄平犯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被告人黄远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3年3月11日23时许,广西博白县的黄平、黄远因无钱花销,便商量一起到浦北县县城抢劫。于是黄平驾驶摩托车搭载黄远到浦北县县城寻找作案目标。次日凌晨1时许,黄平、黄远窜至浦北县新车站入口处时,发现一年轻女子宁某独自驾驶摩托车路经该处,便尾随宁某伺机作案。当到了新车站红绿灯往北300米处,黄平驾车超过宁某并将宁拦下,黄平将宁某强行拉至路边黑暗处,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胁迫宁交出身上的财物。黄平得知宁某的摩托车车鞍下有钱包时,便将水果刀交给黄远,由黄远持刀看住宁某。黄平从宁某钱包抢得人民币400多元后,继续胁迫抢走宁某的一台步步高牌手机。之后,黄平和黄远瓜分了赃款,黄平还分得一台手机。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被抢的手机并发还给了被害人宁某。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740元

    被告人黄平实施抢劫后,看见宁某有点姿色,提出与之发生性关系,但宁某不同意,黄平便威胁宁某不要大声哭喊。随后黄平强行拉开宁某的外套,不顾宁某的反抗,恣意玩弄宁胸部,直至宁某谎称自己有病时,黄平才停手。

    案发后,两人于2013年6月4日被依法逮捕。

    在法庭的庭审后,被告人黄平的家属退出了赃款人民币400元并赔偿了精神损失费740元给被害人宁某,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平、黄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黄平以胁迫方式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告人黄平一人犯数罪,应对其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黄平、黄远在实施抢劫的共同犯罪中,均积极实施抢劫,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但被告人黄远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量刑时应有所区别。被告人黄平、黄远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平积极退赃,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失费,并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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