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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耍酒疯公路拦车讨钱砸车打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9-26 11:59:29
本网讯(劳波涛) 杨利流、杨兴长酒后在公路上随意拦截他人车辆讨钱,遭拒后砸破车辆挡风玻璃殴打司机致轻伤。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利流、杨兴长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0年2月18日22时许,被告人杨利流、杨兴长等人窜到田林县潞城乡红旗村百榄屯桥头,在赖德锦的小卖部里问要香烟未果,且也没有人搭理他们后便离开商店。赖德锦害怕被告人杨利流、杨兴长等人酒后来闹事,将小卖部的大门关上,被告人杨利流、杨兴长等人恼火便用石头砸小卖部的门板和屋顶,后被人劝走,被告人杨利流、杨兴长便沿国道324线往潞城方向行走。途中,在百榄桥头附近,被告人杨利流、杨兴长将西林县古障镇古榕街韦狄坤驾驶至此的桂LA1910轻仓栅货车拦截下来,向韦狄坤等人索要钱财不得后,便用石头将韦狄坤货车的挡风玻璃砸烂,乘坐在车上的韦智德、陈峰海等人便下车来一起追赶,被告人杨利流、杨兴长被追赶躲藏到公路边,被告人杨兴长就打电话给其父亲杨录永,谎称其被人打伤,要杨录永带人来帮忙。杨录永找到屯上的杨长来、廖林安、许青春、谭祖辉等人,当廖林安驾驶其家的桂L63799小货车搭乘杨长来、许青春、谭祖辉赶到时,被告人杨兴长、杨利流又返回到现场,对正在等待警察的韦狄坤等人进行殴打并打砸车辆,将韦狄坤、韦智德打伤。 经法医鉴定,韦狄坤背部损伤致气胸属轻伤。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被告人杨利流、杨兴长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付清赔偿款,取得被害人韦狄坤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利流、杨兴长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此种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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