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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公安见习生伪装盗窃 反侦察被识破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24 11:56:32


    本网讯(陈贵信 罗佩钦)  曾在公安派出所见习,却将所学知识用入歧途,伪装自己实施盗窃,企图反侦察终被识破身份,9月23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赵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7日晚,被告人赵健来到朋友胡孝杰家中聚餐。因无力偿还即将到期的信用卡欠款而起了盗窃心思,被告人赵健趁胡孝杰离开之际从其钱包里窃得一张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当晚11时,赵健离开胡孝杰家后遂着手为伪装作准备,从吉水县城西垃圾站内找到一件蓝色长褂工作服、一双黑色雨鞋和一只白手套,从马路边撕下一块红色广告布,从香江大酒店对面的围墙内偷了一件拉链外套。次日凌晨0时38分许,被告人赵健用这些衣物伪装自己用于躲避摄像头的拍摄,在文水大道的九江银行ATM机上分七次取走胡孝杰卡内18900元,遂将信用卡透支款还清后余款留作自用。本以为自己的精心伪装天衣无缝,却不料被办案警官识破身形体貌,7月11日,被告人赵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被害人银行卡,伪装自己从该卡中取得现金18900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赵健主动投案交代其犯罪事实,将赃款如数还给被害人胡孝杰,并取得被害人胡孝杰的谅解,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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