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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跑挥刀砍伤警察 一窃贼妨害公务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9-25 11:26:34
本网讯(王莉 林敏) 一男子为阻碍警察执行公务,竟挥起菜刀将警察砍伤。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决被告人黄勇胜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4月11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被告人黄勇胜在港南区江南大道工商银行对面的游戏机室伙同不知真名的阿弟及阿弟的朋友盗窃郑斌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红色男装二轮摩托车(该案另案处理)。2013年4月14日12时30分许,贵港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在该游戏机室门外巡逻时向被告人黄勇胜盘问并口头传唤回派出所调查,被告人黄勇胜如实交代其伙同他人偷车的罪行,但为逃脱慌称协助民警前往抓捕同案犯及追回赃车。当被告人黄勇胜带民警刘强、黄柱华及五名协警到港南区新塘乡三平村自己家时,拿菜刀砍向民警,民警刘强被刀背砍中肚子。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勇胜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公安人员受伤,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黄勇胜的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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