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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阻碍查验婚育证明 母女妨害公务同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28 09:27: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查验婚育证明,母女俩不但不配合反而采用撕扯、殴打、辱骂等暴力、威胁政府工作人员。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英、杨莲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

    被告人杨莲婚后于2006年9月将户口迁往丈夫家。2009年5月,被告人杨莲回到其母亲家中居住,并于5月7日生育次子。被告人杨莲的家属于同年6月16日在丈夫所在地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并将户口落户。被告人杨莲及其次子一直在母亲家居住,但被告人杨莲未主动将其婚育证明提交住地政府查验。2009年8月25日上午,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组成员来到被告人刘英家,在表明身份后要求查验被告人杨莲的婚育证明,进行计划生育管理。被告人刘英与杨莲以户口已迁走,不属于娘家政府工作人员管为由不予配合。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组成员向被告人刘英、杨莲出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并告知二被告人,作为杨莲的现居住地政府有权对杨的婚育证明进行查验。被告人刘英反将工作人员出示的计划生育条例当场撕烂,被告人刘英、杨莲等人还对工作组成员进行追逐、撕扯、殴打及辱骂,致使工作人员受伤,衣服被撕烂,计划生育工作无法开展。经鉴定,多个工作人员的伤势为轻微伤甲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英、杨莲采用撕扯、殴打、辱骂等暴力、威胁方法共同阻碍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查验婚育证明,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的罪名能够成立。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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