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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刀扬言谁来砍谁 男子妨害公务获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1-11-23 15:59:4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培恩)   配合公安人员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但不配合,还辱骂耍横。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成文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0年9月15日下午,怀远县公安局马城派出所6名民警到本县马城镇胡圩村依法传唤被告人成文时遭到成文当场拒绝、无理谩骂,在民警做解释工作时,被告人成文蹿到其家中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挥舞菜刀并扬言:今天我哪儿也不去,谁来逮我,我就砍谁,老子死了也要拉个垫背的。辱骂威胁时间长达2个小时,围观人数达五、六十人,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最终成文还是被强制带到马城派出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成文以威胁、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成文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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