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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生意翁婿齐上阵 致人轻伤坐牢赔损失
发布时间:2013-09-24 10:23:04


    本网讯(冯艳 黎东东)  一卖空调店的老板因为自家店的生意被“同行”的店抢去,心中十分恼火。遂与女婿及几名打手去“教训”那家抢生意的老板,恼怒之下竟将对方打致轻伤,而为一时的出气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日前,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各判处被告人梁子滨、谭文健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被告人宁超有期徒刑六个月。

    浦北县的梁子滨与曾某都经营着销售格力空调的生意。颇具生意头脑的曾某为了打开销售的局面,于是就在其店面挂了一些有关空调大幅度降价的横幅来吸引顾客,一时间生意较为红火。然而,这一举动却引起了梁子滨的极度不满。于是,梁子滨寻思着要找曾某出出气。2013年4月24日晚20时许,梁子滨驾驶摩托车搭载其女婿谭文健冲入曾某的格力空调店内,直接冲撞店内收银台,并与曾某发生争执并多次推打。后谭文健打电话叫来宁超及“化骨龙”(姓名不详,在逃)、“高三”(姓名不详,在逃)。在双方争吵过程中,曾某的姐夫黄某好言相劝,但梁子滨却扬言如果再以这样的价格销售空调就把他们的店给拆了。看见气焰嚣张的梁子滨,黄某也不甘示弱,就回应道:我们出售空调的价格都是符合公司规定的,我们没做错。”当黄某的话音未落,恼羞成怒的梁子滨便指着黄某说“打他”,并先冲上去殴打黄某,谭文健、宁超等人见状遂将黄某及曾某推进铺面摆放空调的窄巷进行殴打,致使黄某左耳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黄某所受伤害为轻伤。因涉嫌故意伤害, 梁子滨、谭文健、宁超均于2013年5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4日被依法逮捕。

    在诉讼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曾某与被告人梁子滨、谭文健、宁超达成了调解协议:1、由被告人梁子滨、谭文健、宁超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经济损失49400元,后续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等损失超出49400元部分要继续向被告人梁子滨、谭文健、宁超追索。2、由被告人梁子滨、谭文健、宁超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某经济损失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子滨、谭文健、宁超结伙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梁子滨、谭文健、宁超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梁子滨、谭文健、宁超赔偿了被害人黄某、曾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鉴于本案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等情节,决定对被告人梁子滨、谭文健、宁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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