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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小毛贼”猖狂偷盗锒铛入狱7个月
发布时间:2013-09-22 11:00:46


    本网讯(卢慧珍)  广西隆林两个小年轻,小小年纪不学好,竟然踏上盗窃之路,专门流窜在各网吧学校作案,最后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可悲可叹。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贤明、黄力鹏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贤明、黄力鹏于2012年12月到2013年4月流窜于广西隆林县各网吧和各学校门口,趁无人之际,利用工具,连续犯下盗窃案。分别盗得黑色925诺基亚手机一部及现金人民币250元,黑色I699三星手机一部,黑色飞鸽自行车一辆,绿色邦德富士达自行车一辆,浅咖啡色阿米尼自行车两辆。经广西隆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赃物价值共计5311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贤明、黄力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杨贤明二次单独盗窃,一次共同盗窃,共计价值人民币2941.5元,数额较大;被告人黄力鹏一次单独盗窃,一次共同盗窃,共计价值人民币2369.5元,数额较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杨贤明、黄力鹏犯罪时均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归案后,被告人杨贤明、黄力鹏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二被告人在法庭上能自愿认罪,且其法定代理人各自代替被告人预交罚金和违法所得,缴交全部赔偿款,对被告人杨贤明、黄力鹏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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