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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付款未办手续 男子擅砍林木被判
发布时间:2013-09-18 16:15:17


    本网讯(谭召日 蓝晓芬)  砍伐林木必须要办理相关砍伐手续,男子黄嘉竟在没有办理砍伐手续并未付林木款的情况下擅自雇人砍伐林木。9月17日,广西武宣法院以黄嘉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方耿在本村承包了一片山林用来种植尾叶桉,2013年林木成材,其遂向外发布出售林木信息。4月6日,经人介绍黄嘉向方耿预购5亩的尾叶桉林木,并提交了2000元的定金。提交了定金后,黄嘉认为该林木已是自己的“财产”,遂在没有支付林木款且没有办理林木砍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民工砍伐林木。知晓此事后,方耿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赶到现场将黄嘉抓获,并扣押两车林木及油锯一台。经测量评估,被滥伐的林木面积为0.173公顷,材积为12.733立方米,蓄积量为16.72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嘉违反森林法规,滥伐林木,被滥伐的林木蓄积量为16.72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归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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