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讨债引发冲突 两男子一人伤一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17 10:10:43
本网讯(劳波涛) 常言道:“有话好好说”,本来是很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因两男子处置不当,引发互殴,最终以一人受伤一人获刑罚狼狈收场。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农玉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2月22日20时许,田林县那比乡六帮村渭令屯黄清永到被告人黄农玉家索要前几年约900元的货款时,二人对是否已经归还货款各说不一,为此争吵。接着,双方用自己所坐的椅子相互推打,后被告人黄农玉持一把弯刀朝黄清永砍了一刀,致黄清永头顶受伤,而在推打中被告人黄农玉头部亦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清永头部损伤系利器所致,是轻伤;被告人黄农玉头部损伤系钝器所致,是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黄农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其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黄清永5000元人民币到本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农玉持刀具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