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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父亲从未支付抚养费 女儿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3-09-06 13:43:44


    本网讯(黄浩廷 韦安龙)  9月5日上午,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抚养纠纷案,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挽救了即将破裂的父女情。

   未成年人黄小芬与其父黄鸿抚养纠纷一案,根据判决书的规定,小孩黄某随原告母亲张莉共同生活,由被告黄鸿从2010年4月起每月支付黄小芬抚养费180元。2012年5月,黄小芬以父亲从2010年4月起从未支付抚养费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父亲黄鸿给付自己抚养费。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到黄鸿家中,黄鸿对执行法官的到来表示诧异,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表现出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在法官的释法下,双方为此笔费用交涉多次,非但没有结果,反而使双方矛盾更激化。执行法官们针对上述情况,先是找到黄鸿及其母亲张莉。通过了解得知,原来黄小芬对父母闹离婚一事很反感,年纪尚小的她只好采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指出黄小芬对父亲不尊重的不对后,执行法官们联系黄鸿到场,把黄小芬的内心所想告知黄鸿,指出了双方的不对之处,并与他们进行了推心置腹的谈心,希望能以此化解父女之间的心结。

    黄鸿在得知女儿的良苦用心并见到女儿承认错误之后,黄鸿表示:“没想到法官们的一席教诲,让我女儿对我离婚一事的思想大转变,看见我的女儿现在这么懂事,我这个当爸的很欣慰,没说的,剩下的钱我会出的,今后只要她愿意读书,我还要供她上大学。”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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