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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躲避执行被拘传 摄于法律威严急付款
发布时间:2013-09-03 13:52:17
本网讯(吴亮生 刘恩茂) 近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组织六名干警赶赴南昌,经严密布控,将一名躲避法院强制执行的“老赖”拘传归案。该名“老赖”因摄于法律威严,当天就让家人将执行款打进法院执行标的账户。该案件也因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得到圆满执结,维护了法院生效判决的威严和申请人的权益。 2009年11月,杨傅因购买山林权向杨军出具一张四十万元的欠条,并约定2010年4月底付清。但到期后,杨傅并未如约履行偿还义务。后杨军因经营需要,陆陆续续向严丽借款。2010年8月,杨傅、杨军、严丽三方就债务承担和债权转让达成协议,杨军将对杨傅享有的17万元债权转让给严丽,冲减杨军欠严丽的部分借款,并约定由杨傅于2010年9月20日之前付清。但还款期限届满,杨傅仍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011年初,严丽一纸诉状将杨傅告上余江县人民法院。经过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杨傅向严丽偿还17万元债权及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虽然法院判决生效许久,但杨傅并未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无奈,严丽只好向余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余江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采取“四查一告知”等措施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杨傅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很明显,杨傅早就将财产转移并躲避法院的强制执行。经多次传唤,杨傅就是不肯露面,更是以种种借口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13年8月13日,余江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获得可靠消息,杨傅藏身在南昌市某写字楼内。第二天,法院执行人员一行六人紧急赶赴南昌某写字楼附近进行布控,蹲守杨傅。下午四时许,执行人员终于摸清杨傅的具体藏身地点,并立即采取行动,一举将杨傅抓获。 执行人员通过做思想工作,讲明法律后果,分析利弊等,最后杨傅摄于法律威严,第二天上午就打电话让家人将17万元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标的账户。申请执行人也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案圆满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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