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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妇借钱装修房子不还最终遭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3-09-12 09:50:52


    本网讯(金善宏 谭金玉)  广西南丹县一对夫妇向他人借款装修房子,约定还款日期到拒不归还,亦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遭强制执行。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执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立书保证每月自觉归还借款500元给申请人,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债务只要其归还20000元。

    韦迎与覃锡系夫妇,二人在购买得新房后苦于无钱装修,便先后两次与韦磊共借款人民币36400元作为房屋装修费用,并写有借条承诺于2012年1月21日前还清。因房屋装修开支大,夫妇二人借款较多,一直无钱归还。约定日期满,韦磊经多次追讨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法院经审理判决韦迎、覃锡互负连带责任偿还韦磊借款本金人民币36400元。法律文书已生效,夫妇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韦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双方协商,申请人韦磊自愿只要被执行人还款人民币20000元;被执行人保证每月还款500元给申请人,并写有保证书,如若不自觉履行将接受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故申请人特申请撤回本次执行申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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