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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取走ATM遗留银行卡1万“意外之财”自首
发布时间:2013-09-13 09:56:58
本网讯(覃兆华 杨冬妮) 一男子去取钱时,发现取款机遗留他人没有取走的银行卡,便顺手取走卡上现金一万元,后良心发现主动投案自首。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显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3年6月18日8时许,被告人谭显雄到贵港一信用社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厅内CRS存取一体机取钱,发现苏媚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未取出来并处于取款状态,便分五次将该银行卡的人民币10000元取出,然后将卡和钱带走。2013年6月21日,被告人谭显雄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本案的罪行。公安机关依法从被告人谭显雄处扣押本案骗取的人民币10000元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通宝卡一张,并将钱款银行卡发还给被害人苏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显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谭显雄犯罪以后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谭显雄已将全部赃款退给被害人,未造成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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