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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工作借钱供子女读书不还遭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3-09-02 09:16:29
本网讯(谭金玉 刘顺武) 广西南丹县一男子无工作而无钱送两个女孩读书而向人借得5000元,尔后10多年未归还遭强制执行。8月29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执结该起民间借贷案,其家庭收入勉强能供其子女上学,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 被告于1999年8月跟原告借得人民币5000元,作为两女儿读书之用,当时未写借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没有归还,只是于2003年1月4日补写了一张欠条给原告,未约定有利息。过后被告也未归还欠款给原告,为此,原告便向本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欠款,支付利息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归还借款5000元给原告,并支付利息至还清欠款时止。判决文书生效后,被告人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其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被执行人长期在家待业,无收入来源,其妻子的工资已被扣划正在履行另一债务,同时还要供两女儿上学,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本案执行。故终结执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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