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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公然在网上兜售假烟 以身试法终被抓
发布时间:2013-09-11 10:42:39


    本网讯(陈志强 刘明朝)  深圳一女子为售假烟获利,机关算尽出“新招”,公然将假烟信息发布在网上兜售。9月9日,泾县人民法院对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洪雨(化名)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立案受理。

    公诉机关称: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间,被告人洪雨在广东省深圳市通过QQ聊天工具发布兜售假烟信息。与泾县的霍某(已判刑)取得电话联系,双方经商谈后,洪雨按霍某提供所需的假烟品种、数量,从深圳市铁路批发市场假烟商贩手中以假冒利群35元/条,假冒玉溪、芙蓉王85元/条,假冒硬中华150元/条,假冒软中华170元/条的价格购进,再以60元/条的价格将假冒利群475条,以100元/条或110元/条的价格将假冒玉溪77条,以100元/条的价格将假冒芙蓉王130条,以200元/条的价格将假冒硬中华25条(其中15条尚未收到货款),以220元/条的价格将假冒软中华25条(其中15条尚未收到货款),通过快递送货的方式卖给霍某。并提供名为“李华”的银行账户,让霍某先后11次向该账户支付购买假冒卷烟货款计52100元,洪雨从中非法获利约16750元。2013年6月16日,洪雨被深圳市铁路警方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洪雨为获取不正当利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应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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