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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军官要求公安局放人 男子招摇撞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09 10:36:05


    本网讯(黄赫思)  一男子为救出同伙,竟假冒解放军总政治部委员,要求公安局取保候审。日前,广东汕头市龙湖区法院依法判决男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1年7月18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黄福身着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少将军衔的军装,窜至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刑侦大队,假冒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建设发展基金委员会建设局副参谋长,并出示伪造的军官证件,要求龙湖分局对该局侦办的犯罪嫌疑人谢某兴、谢某波涉嫌诈骗一案的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次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黄福又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建设发展基金委员会建设局副参谋长身份,并出示伪造的军官证件,在汕头机场骗取机场工作人员的信任,后被机场工作人员以贵宾身份接待,并带往贵宾室中的政要候机室候机,享受贵宾待遇。随后,民警赶到汕头机场,在政要候机室将被告人黄福抓获。在被带回龙湖分局审查时,被告人黄福仍坚称其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建设发展基金委员会建设局副参谋长,并再次出示其伪造的“授权委托书”一张,以中央、省领导的名义,要求龙湖分局无条件释放犯罪嫌疑人谢利兴、谢静波。

  上述事实,被告人黄福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叶某、肖某正、李某绵的证言和辨认,证人蔡某鋆、林某的证言;缴获的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佩戴少将军衔军装的拍照、“授权委托书”;广东省汕头市警备区司令部证明、汕头机场贵宾室值班日记表;公安机关抓获经过、户籍材料及说明材料;被告人黄福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福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损害武装部队的威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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