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赫思 卢荣旗) 广西西林县一已婚女子自称寡妇,骗取从山西前来相亲的男子3万元,后从山西偷溜回广西。日前,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二审案件,被告人陆艳力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3月,一个名叫刘超的山西男人来到广西西林县,欲找个老婆带回山西,其联系到陆艳力帮忙寻找,于是陆艳力想到熟人黄仙说过自己的老公对她不好,双方也没有领结婚证。陆艳力就联系黄仙过来与山西男人见面。黄仙与山西男人见面后,骗说自己的老公被车撞死了,自己是寡妇。陆艳力知道她在骗人,但为了做生意,就帮其隐瞒事实真相。刘超觉得合适,便给了班3万元当作礼金和介绍费,由班和王两人分配,当晚就带着黄仙回山西。半个月后,班偷偷跑回西林县,后班和王朝请被逮捕。
黄仙涉嫌诈骗一案一审于西林法院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仙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通过婚姻诈骗的方式诈骗他人人民币30000元,数额巨大,被告人黄仙主观上具有骗取他人钱财的故意,客观上通过参与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特征,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决被告人黄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黄仙退赔被害人刘超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黄仙不服,提起上诉,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