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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待产丈夫“偷吃”强奸酒吧陪侍女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3-09-05 11:08:55
本网讯(郑秋卉) 妻子大腹便便待产,作为丈夫却在外“偷吃”,还因为强行与酒吧陪侍女发生性关系获刑。近日,福建省福鼎法院不公开审理一起强奸案,认定被告人刘安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31日晚,被告人刘安全到温州市某KTV娱乐时,认识为其陪侍的被害人赵某某。2天后,被告人刘安全单独邀约被害人赵某某从温州市驾车到本市前岐镇,随后接受其朋友邀请在前岐镇某农家乐喝酒至次日凌晨。后刘安全以醒酒为由与赵某某入住前岐某商务宾馆某房,进入该房后,刘安全要求与被害人赵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刘安全摔了其两巴掌并在该房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安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本案被害人虽职业特殊,但品格证据不影响事实证据的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安全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定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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