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懦弱男教师“坐视”女友被强奸 淫魔被判4年半
发布时间:2013-08-12 10:03:41


    本网讯(陈秀萍)  当恋人面临暴力,考验的可能不仅仅是爱情,有时是良知。2013年8月9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案,判决被告人巴特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王永清与李淼系恋人亦是同事,均在海拉尔某小学教书。二人郎才女貌、从未红过脸,是很多人羡慕的榜样。2013年3月23日,王永清与李淼应同学塔娜邀请,来到陈巴尔虎草原玩儿。席间认识了开旅游点的被告人巴特,并一起喝了酒。因为酒醉,下午15时许,被害人李淼与王永清先行离开酒席,回到自己的蒙古包休息。15时30分左右,被告人巴特以送奶茶为名来到其蒙古包。看见醉卧的李淼后,巴特心生邪念,掏出蒙古刀,要求与被害人李淼发生关系,让王永清出去。王永清因畏惧未敢反抗即退出了蒙古包。巴特遂用刀割断被害人李淼的胸罩带,威胁被害人李淼不准喊叫,强行将被害人李淼奸淫。

    法院认为,被告人巴特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强行与被害人李淼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综合被告人巴特的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情况,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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