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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堂姐夫强奸10岁堂妹还翻供获刑4年9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16 11:17:44
本网讯(刘亮) 云南曲靖男子在送妻子年仅10岁堂妹上学路上兽性大发强奸堂妹,事后还以送手机为诱饵给堂妹不要声张此事,摄于法律威严投案自首后又翻供。近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决,认定被告人罗正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 2012年11月18日中午1时许,被告人罗正刚用摩托车搭乘被害人何某某等三名小学生返回学校。到达马蚌乡当地后,被告人让另外二名小学生下车,以摩托车要加油为名将被害人何某某(2002年4月7日出生)骗到马蚌乡浪吉村那岩路口对面的树林里,采用胁迫手段对被害人实施奸淫,已得逞。2012年11月20日,被告人罗正刚到马蚌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正刚采用胁迫的手段强奸未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正刚在案件发生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强奸事实,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对其向公安机关的供述进行翻供,不能认定为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罗正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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