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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期间想发财 合同诈骗撤缓一并判
发布时间:2013-08-29 11:15:14


    本网讯(谷原忠)  缓刑期间仍不思悔过,整天想着来钱道。先学技术后诈骗,先签订合同小履行,最后再下落不明。2013年8月29日,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撤销前罪缓刑,与前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

    被告人梁镇系虎林市人,其曾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09年7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在缓刑期间,其学会了装修技术,并从其事装修工作。

    然而其感觉到,如果靠自己真正实干,难以挣到大钱,且又苦又累,于是其想到了先签合同得钱后小履行,然后玩起失踪得钱财。很快,他就把这种想法付诸实施。2010年10月25日,其与被害人毕英签订装修协议,收取毕英装修44000元,后实际履行合同价值8700元,此后便更换了联系方式玩起失踪,实际骗取35300元;2011年4月23日,其又与被害人张能签订32000元的装修协议,先行收取张能26000元,结果实际履行协议价值15405元,此后采取上述同样的方式实际骗取10595元;同年4月30日,其又与被害人陈飞飞签订40000元的装修协议,先行收取装修费25000元,结果实际履行协议价值17700元,后采取上述同样的方式实际骗取7300元;同年5月28日,其又与吴振林签订30000元的装修协议,先行收取装修费20000元,结果实际履行合同14268元,后采取上述同样的方式实际骗取5732元;同年8月12日,其与姜晓林签订7000元的装修合同,后经受害人索要退回1600元,又采取上述同样的方式实际骗取5400元;同年9月24日,其与被害人王荣东签订20000元装修协议,先行收取装修费12000元,后干脆下落不明;2012年7月25日,其与邵兵签订20000元装修协议,先收取邵兵装修费13000元,其履行7400元的装修工作,后采取同样方式实际骗取5600元。

    在上述过程中,其还与被害人于佳玲、林忠 、程扬分别签订购置装潢材料合同,玩起失踪骗取三人钱财共计18000元。

    综上所述,被告人梁镇共对10人进行合同诈骗,共诈骗99927元。

    在诉讼中,被告人原以为自己与他人签订了合同,并且也履行了一部分,是民事合同关系,没想到触犯了刑律,非常后悔,并表示认罪服法。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适用法律意见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梁镇在与被害人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并收取一定装修款后,履行部分装修协议内容后便不再履行协议,更换联系方式,以此来骗取装修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及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情况,故应对其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上述犯罪情节和事实,故法院作出上述数罪并罚,合并执行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万元的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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