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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起纠纷 男子拳击对方死亡被判无期赔8万
发布时间:2013-08-29 10:56:23


    本网讯(刘亮)  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原是邻居,关系一直都不错,可就是因为赌博发生纠纷毁掉俩个家庭。近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李养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84452元

    2012年12月9日晚21时许,李善学到本屯李振忍家的商店与李养宽等人赌博,在赌博过程中李养宽认为李善学输钱赖着不给,李养宽就用左手抓住李善学的头发,用右拳打击李善学头部及身上数拳。在场的李振忍等人见状将李养宽拉开,李善学方能逃离现场。

    当晚23时许,村民黄绍经在回家的途中经过李振忍家附近时,发现神志不清的李善学,就将李善学扶回家。李善学回家后发生呕吐,于2012年12月10日凌晨1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李善学系因被他人用钝器(拳脚类)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引发呕吐致呕吐物填塞呼吸道致窒息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养宽因琐事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李养宽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由于被告人李养宽的犯罪行为,导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被告人李养宽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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