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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店女老板介绍多人卖淫抽取好处费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3-08-23 10:58:52


    本网讯(李丽娟)  休闲店女老板在从业过程中,当客人提出有没有女的提供性服务时,觉得有利可图就欣然应允替人介绍。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曾玉梅介绍卖淫案。

    2013年5月,被告人曾玉梅在自己开办的休闲店从业过程中,有的顾客问有没有女的提供性服务,曾觉得有利可图,便接受顾客的邀约联系卖淫女。凌晨时分联系好卖淫女后,被告人还用电动车分别送三名卖淫女到顾客指定的宾馆从事性交易活动,被告人曾玉梅从中抽取好处费2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曾玉梅多次介绍多人从事卖淫嫖娼行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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