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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楼盘完工损毁路面 居民起诉获赔5千元
发布时间:2013-08-22 10:10:50


    本网讯(姚成龙)  开发商楼盘完工损毁路面却一走了之,严重影响了居民的通行。8月21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民事赔偿案件,经法官调解,被告九江江信建筑公司赔偿原告朱秀逸5000元。

    原告朱秀逸系彭泽县桃园小区居民。2007年被告开发彭泽县桃园小区楼盘,因施工需要,被告公司相关人员找到朱某,希望占用朱某家门前通道堆放建筑材料和安放搅拌机,并承诺工程结束后,会将损毁的通道恢复原状,朱某答应了被告请求。可工程完工后,被告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原告门前变得坑坑洼洼,被告却一走了之,严重影响了朱某的通行。朱某多次和被告公司负责人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九江江信建筑公司赔偿10000元。

    为了早日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将被告公司负责人和朱某召集到一起进行协调,对他们说道,朱某年纪比较大,不平整的路面会给他的生活带来不便,且该路面是你们公司开发桃园小区损毁的,你们自己承诺恢复原状又失信于人,开发商最重要就是讲信用,不然怎么更好的发展?经过情理和法理的分析后,被告认为修复朱某门前通道不需要10000元,同意赔偿朱某4000元,朱某坚持不能少于6000元,后在承办法官的反复劝说下,最终被告赔偿给朱某5000元。该起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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