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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朋友担保借款 朋友逾期还款连累自己
发布时间:2013-08-20 11:40:32
本网讯(罗昌明) 朋友之间,讲的是诚信,讲的是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很豪气云天的一件事。但是在现实面前,很多的朋友义气都因为朋友的不诚信连累了自己。近日,广西乐业县的黎彪便因为好心帮朋友林伟民担保借款50000元做生意,朋友到期不还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2年3月26日,林伟民以做生意为由,向陈权梅借款50000元,约定一年连本带息还清借款,陈权梅为了保险起见,要求林伟民提供担保,林伟民便找来其在乐业某学校做老师的朋友黎彪做担保,黎彪碍于情面,就在借条上面写下担保意见:“愿意为林伟民担保,逾期不还,愿意用工资赔付”。 借款期限到后,经原告多次催收,林伟民都以做生意失败为由,要求延期偿还;黎彪则以自己只是担保人,原告应该向林伟民催收为由拒绝给付。原告陈权梅遂诉至法院,要求林伟民和黎彪承担还款责任。 乐业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林伟民向原告借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逾期偿还借款,有失诚信原则,依法应当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被告黎彪是担保人,在借条上面写有承诺,并且本案担保期限尚未过期,应当承担保证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林伟民偿还原告陈权梅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由被告黎彪负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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