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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强好胜为琐事起争执 两兄弟持刀砍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8-19 15:52:15
本网讯(毛伟 周婷) 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两兄弟因为争强好胜,为了一点小事持刀将他人砍伤,也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德火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被告人李德虎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0年7月23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李德火、李德虎与同村村民王某在铅山县城西路网工程工地上因争做填土方、混合料工程一事发生争吵。后被告人李德火、李德虎到旁边工地上分别拿来一把砍刀追打王某,被告人李德火用砍刀朝王某头部砍了两刀。在追打过程中王某的头部、背部和腿部被砍伤。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案发后,被告人李德火、李德虎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就民事部分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却得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德火、李德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德火、李德虎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积极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取得了谅解,对其又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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