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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摆摊抽奖 实为诈骗押金
发布时间:2013-08-16 11:36:52
本网讯(上官福章) “只要缴纳押金,就可以免费抽奖了”这样的宣传口号,我相信你肯定不会上当。可在沙县的邓女士却相信骗子的伎俩被诈骗6300元。近日,福建省沙县法院宣判了这起诈骗罪。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5日10时许,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携带碗、纸条、纸箱等抽奖工具到沙县金沙市场公交车站点旁摆摊,由被告人赵某坐庄,其他人假装抽奖,并声称抽奖须交押金,押金金额逐次翻倍递增,未中奖会返还全部押金。站在一旁的邓女士看到“托儿”手上都拿着奖品,并心动地参与抽奖,被骗取押金人民币6300元,赵某拒不归还并携款潜逃。 该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63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但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作出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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