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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妇之夫一夜情后谎称拍下女子裸照进行敲诈
发布时间:2013-08-13 08:31:17
本网讯(刘婧) 2013年8月8日,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覃某以拍有他人裸照为由,向他人索要钱财,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害人朱女士从2013年4月10日起就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有一男子用她的裸照向她索要10000元人民币,若朱女士不把钱给他,他就要公布朱女士的裸照。 原来2013年初,朱女士通过时下最流行的交友聊天工具微信,认识了同在柳州的覃某,两人交谈甚欢,渐渐互生好感。一日,朱女士在外与朋友喝酒,在微醺之时拨通了覃某的电话,她告诉覃某,自己喝醉了,希望覃某来接她。不一会儿,覃某就到朱女士处将喝醉的朱女士接走。覃某将朱女士接走后,到我市雒容镇的某宾馆开了房间,当晚两人就发生了关系。 第二日,覃某向朱女士提出,希望保持这段关系,不料遭到朱女士的拒绝。不甘心只是“一夜情”的覃某,为报复朱女士,就以拍有朱女士的裸照为由向朱女士索要钱财。有把柄在覃某手上的朱女士迫不得已,只得分两次向覃某汇去了8000元钱。 2013年4月24日,不堪其扰的朱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5月16日,公安机关通过网上布控发现覃某在柳州市雒容镇某宾馆开房,立即前往该处,但未抓获覃某。次日,覃某到柳州市公安局雒容派出所询问公安人员为何找他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2013年8月8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害人朱女士并未到庭,被告人覃某的家属三人到庭并未旁听。庭上,覃某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实际上覃某并没有拍摄朱女士的裸照,只是以此为由头来进行敲诈,目的是为了报复朱女士。 此案休庭后,覃某的家属隔着羁押室的铁门与覃某相见。值得一提的是到场的家属不仅有覃某的母亲,竟还有覃某的妻子和岳母。原来被告人覃某是一个有妇之夫,他是背着妻子在外与其他女性发生关系,并以裸照敲诈他人的。覃某的妻子一开始不愿与他交流,在母亲的劝说下,她才走近羁押室的铁门。隔着铁门,两人深情凝望,覃某对着结发妻子吐出“等我”两个字,覃某的妻子感动不已,重重地点了一下头。 据悉,覃某退赔了4000元钱给朱女士。此案将在近日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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