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秀萍) 中学教师因寂寞与青年成为“微信情人”,欲全身而退却被接连敲诈勒索,无奈求助警方解困。2013年8月5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判决被告人钟海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被告人钟海发(男)22岁,未婚,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来海拉尔务工人员。钟海发通过微信“漂流瓶”认识了被害人王蓝。王蓝41岁,系某中学教师,已婚,有一在呼伦贝尔大学读书的女儿。因王蓝丈夫常年在外地包活很少回家,王蓝觉得无聊就经常用微信与被告人钟海发聊天,二人很合得来,相互传送照片,成为不见面的“微信情人”。2013年4月21日,被告人钟海发提出要与被害人王蓝见面,确定事实上的情人关系,王蓝不同意。4月29日,被告人钟海发向被害人王蓝索要人民币4000元,否则就到其单位公布王蓝给自己发的微信内容。2013年5月13日,被告人钟海发又打电话向被害人王蓝要人民币3000元,否则就报复被害人王蓝的女儿。王蓝遂报警,钟海发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海发以胁迫方式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人民币3000元,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案发后被告人钟海发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且全部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