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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育20年儿子竟非亲生 丈夫起诉获赔3万元
发布时间:2013-08-07 16:27:40


    本网讯(冯包根)  杨玉龙(化名)做梦也没有想到,含辛茹苦养育了20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骨肉,他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杨玉龙与王文红(化名)离婚,并要求王文红向自己赔偿5万元。2013年8月2日上午,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

    1992年5月,王文红在外打工时与老乡张小平(化名)相恋,但是王文红的父母知道后强烈反对两人交往,他们只好选择“分手”。两人“分手”后不久,王文红便在父母的要求下和杨玉龙结婚,但是结婚后的王文红仍旧和张小平保持性关系。由于担心旁人对女儿有看法,王文红的父母从未将女儿和张小平的事情向包括杨玉龙在内的任何人透露,王文红也一直将自己与张小平的恋情埋藏在心底。结婚三个月后,王文红跟着杨玉龙到浙江温州打工,从此和张小平失去了联系。1993年6月12日,儿子杨健(化名)出生了,这让初为人父的杨玉龙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2013年,杨玉龙应聘到一个家具厂做管理人员,认识了王文红以前的同事肖柳(化名)。由于以前和王文红、张小平在同一个厂打工,肖柳对两人的恋情比较清楚。在一次闲聊中,肖柳跟杨玉龙讲述了两人恋爱的经过。杨玉龙听后颇为震惊,回家之后就质问妻子为什么要欺骗自己,见王文红尴尬的表情,杨玉龙顿时觉得情况不对,虽然以前觉得儿子不太像自己,但是也没多想,可是现在看来,儿子很可能不是自己亲生的,于是要求去做亲子鉴定。经鉴定,杨健果然不是杨玉龙的亲生儿子。杨玉龙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并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原告杨玉龙与被告王文红离婚、被告王文红向原告杨玉龙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3万元的协议。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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