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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夫妻生隙 丈夫三次起诉终调离
发布时间:2013-08-07 10:02:59


    本网讯(郭艳芳)  夫妻感情不和,妻子一怒住到他人家多年不归,丈夫不信任妻子觉得失脸面,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原告肖牛与被告李云自愿离婚。

    肖牛与李云系同村人,经人介绍相识。1987年1月3日,二人在新干县三湖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1987年11月12日生育长女肖明珍,1989年12月1日生育次女肖凤珍。婚后双方感情尚可,但1997年双方因信任问题导致感情出现裂痕,妻子为此搬出至他人家居住。肖牛怀疑妻子已与他人生育小孩,致使自己在村子里被人嘲笑。2008年4月,肖牛曾向本院起诉要求与李云离婚,未果。2011年11月份,肖牛再次向该院起诉离婚,经做工作,肖牛撤回起诉。此后双方互不联系,夫妻关系仍未改善。为此,肖牛遂于2013年2月第三次向该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与被告自愿登记结婚并生育二女,夫妻感情基础尚好,原告起诉离婚只是因为觉得丢失脸面,需要摆脱婚姻。被告在婚后因为夫妻生隙离家居住亦属事实,二人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承办法官劝导被告正视事实,感情确已破裂,无维持必要,各自退让一步海阔天空。经过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及土地的使用权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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