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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通道被邻居“添堵” 法院强执恢复畅通
发布时间:2013-08-07 14:20:19


    本网讯(朱卢璐)  日常生活通道被邻居“添堵”,被执行人又拒不履行拆除义务。8月6日,广西来宾市兴宾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一堵阻断申请执行人回家之路的围墙进行拆除,顺利恢复通行。

    原告黄尹文、黄尹成与被告黄和善均系来宾市兴宾区五山乡六贝村民,系叔侄关系。原告家建于2000年,原告家的西南面是被告家的水田,南面是集体空地,原告家往南面有一条自然通道,该通道系原告家日常生产生活的必经通道。2012年初被告将南面的集体空地砌起围墙进行种植,同时被告又将自家的水田东面也砌起围墙。这样原告家往南的通道宽仅为0.9米,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日常生产生活。为此,2012年3月12日原告向五山乡司法所申请调解,并达成由被告自愿给原告留出2.5米宽的通道,后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矛盾,通道未建成。原告并于同年5月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后多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果,并作出最后判决:被告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将妨碍原告通行的围墙拆除,留出2.5米宽的通道。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并未按时履行自己的判决义务。原告于2013年5月申请执行。在接到原告的申请后,执行法官多次想找被告协商处理,也向原告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但被告都避而不见,且拒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为此,兴宾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围墙拆除。

    为保证此次执行的公正与效率,兴宾法院特别邀请了兴宾区人大办领导及五山乡政府相关领导到场监督执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战,原告回家的的路终于顺利畅通。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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