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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法院创新方式挽回国家医保损失5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3-07-31 14:55:52
本网讯(陈锦林) 近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大理西南医院及林梅琴合同诈骗一案,被告单位大理西南医院、被告林梅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造假的方式骗取了国家医保资金200余万元。 大理市人民法院判决将检察机关扣押的赃款200余万元返还受害单位,但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检察机关对其中存于被告林梅琴名下、已被冻结的50余万元赃款无权进行扣划,致使该笔赃款一直不能返还受害单位。 为及时挽回国家医保资金损失,经与检察机关协商,该院创新工作思路和执行方式,以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局执行的方式,将协助扣划该笔赃款作为一件执行案件办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检察机关解除冻结后随即将该笔赃款扣划至该院执行专户,再划转至检察机关赃款专户,由检察机关分别返还受害单位,为受害单位及时挽回了国家医保资金损失50余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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