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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树引发邻里纠纷 男子举刀砍人获缓刑1年
发布时间:2013-08-02 11:15:57
本网讯(张继超 刘明朝) 进行危房改造需要砍掉邻居家的一颗树,双方协商不成发生争吵,怒不可遏的小健竟挥起了菜刀致人轻伤。8月2日,安徽泾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小健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泾县琴溪镇的小王是个残疾人,政府为了照顾他帮他进行危房改造,房屋改建需要砍掉门前的一颗梧桐树,但这棵树是邻居小健家的,于是王家人便找到小健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小健担心树砍了会影响自己家的生意,便和王家人发生了争吵,并揪打在一起,揪打中小健的背部被打了,于是他跑回去拿出一把菜刀追赶小王的弟弟,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小健在追上小王弟弟后,用刀砍伤了他的右手手指。经鉴定,小王弟弟的伤势为轻伤。案发后,小健的父亲代为支付了小王弟弟的医药费8760.81元。案件审理期间,小健向本院缴纳了赔偿款3万元。庭审中,小健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健因邻里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小健具有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和积极缴纳赔偿款的从轻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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