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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一哥俩合伙贩毒 被抓互相推脱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8-01 10:07:40


    本网讯(黄浩廷)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燕洞乡的李龙和李虎自幼亲密无间,关系胜似亲兄弟。然而,这对“兄弟”合伙贩毒被抓后,为能获从轻处罚,双方竟互相推脱,指责对方是主谋。近日,巴马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被告人李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分别判处罚金2000元。

  7月1日13时许,巴马县巴马镇前进街保险公司一巷子里,巴马派出所及禁毒大队几名便衣民警“认真”地在翻看着杂志书籍,但他们的眼睛却时不时地瞟视着一名近在咫尺的男子,该男子似乎在等待什么。10分钟后,民警突然发现有两个青年男子同骑一辆摩托车悄悄驶向等待的男子。在观察四周没什么可疑情况后,摩托车后座上的男子将一包东西交给等待的男子,就在两人交易完准备离开的刹那,便衣民警们一拥而上,一脚踢翻准备驶离的摩托车,3人见状便作鸟兽散,但是他们最终没能逃脱民警布下的罗网。民警当场从购买毒品的男子“阿帅”身上缴获疑似毒品海洛因0.5克和毒资200元。

  据了解,几年前李龙与李虎“兄弟”二人在广东打工回来后,因经常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两人于2010年期间分别染上毒瘾,打工挣回来的钱也在一次次的毒品吸食中花光。毒瘾难耐又无经济来源的“兄弟”俩遂产生了“以贩养吸”的念头,为筹集毒资,李龙和李虎最终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龙、李虎以牟利为目的,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时认罪服罪,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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