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90后”小伙贩卖毒品30克获刑9年
发布时间:2013-07-31 16:47:30


    本网讯(王艺 甘仕兴)  贵港一“90”后小伙子为了牟利铤而走险贩卖毒品,最终人赃俱获落入法网。7月16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杨文亮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2年10月12日,杨文亮在网吧上网见到何昌洪(另案处理)给其发来的信息,叫其帮买30克毒品海洛因,并商量好以430元/克成交。同月15日15时许,杨文亮按事先的约定到贵港市汽车东站对面的粉店与何昌洪见面,何昌洪验货后决定购买。当何昌洪正准备打电话叫人把钱汇过来的时候,其和何昌洪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缴获准备交易的毒品海洛因30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文亮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杨文亮贩卖毒品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依法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杨文亮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