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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毒品原植物当药引 古稀老人领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3-07-31 15:04:59
本网讯(何珠国 莫芬) 广西南丹县72岁的老人郁德文,想用罂粟当药引遂在自家自留地上种植毒品原植物,不料却触犯了刑律,以古稀之年领刑受罚。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被告人郁德文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 000元。 2012年11月份,被告人郁德文想用罂粟当药引便在南丹县芒场镇拉者村纳播屯一地名为“隆哈”的自留地内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2013年3月28日,南丹县公安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该片毒品原植物地,并将正在护理毒品原植物的被告人郁德文当场抓获。经清点,郁德文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有1212株。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查获的毒品原植物销毁。经河池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鉴定,被告人郁德文所种植的植物为罂粟科罂粟。 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郁德文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1212株,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根据被告人郁德文的犯罪情节,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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