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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部署全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工作
作者:吴春萍   发布时间:2013-07-23 08:39:27


海南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工作会议现场。

    记者从7月19日结束的海南省法院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以来,海南省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案件基数大,涉毒人员多,案件数及人数增长明显的特点。

    据统计,海南省毒品案件每年呈上升趋势,2012年全省毒品案件共2183件,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的32.15%。近年来,毒品犯罪大要案不断增加,涉外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冰毒、K粉、摇头丸、麻古、“神仙水”等新类型毒品问题日益突出,毒品犯罪再犯情况严重,向农村、少数民族地区蔓延趋势明显。特别是小量毒品犯罪增长较快,数量不足1克的小量毒品犯罪现在已达到60%以上,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量刑偏轻,打击力度不够。毒品犯罪现状触目惊心,禁毒形势十分严峻。

    近年来,全省法院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毒品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最近三年来毒品案件死刑核准率为100%,新收一审毒品案件结案率接近100%。

    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强调,全省法院要坚决贯彻中央领导和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研究解决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服务大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做好新时期的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为推进“无毒岛”建设,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省高院副院长刘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紧密配合省公安厅、禁毒办开展的“利剑禁毒”和“雷霆扫毒”活动,切实开展好“打击毒品专项活动”。要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和对新型毒品、小量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准确量刑,同时对毒品犯罪分子严格限制缓刑、减刑和假释的适用。要着力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长效机制,各级法院都要成立“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条件的法院要成立专门合议庭,建立健全毒品案件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要立足审判职能,在省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会上,龙华、美兰,儋州、三亚城郊等六家法院进行了交流发言,就毒品案件的定罪量刑、减刑假释、综合治理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还邀请了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禁毒办、省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参加研讨。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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