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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保一男子持刀“碰瓷”变抢劫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7-30 11:20:51


    本网讯(韦文明)  今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起持刀“碰瓷”案件,德保籍男子农建涛本欲“碰瓷”骗钱,没想到持刀威胁转化为抢劫,后悔不已。

  2013年3月10日21时许,被告人农建涛在德保县城关镇德盛路原酒厂路口附近,看见被害人岑某一人在路上走,便选定其为目标,故意将手上的一小药瓶碰到岑某身上,使小药瓶掉在地上破碎。农建涛拿出一张购买收据告诉岑某药是刚买来的,同时掏出一把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打开刀握在手上,威胁岑某赔钱,岑某被迫交给农建涛人民币300元。得逞后,被告人农建涛将抢来的钱用于购买毒品吸食。

  2013年3月11日岑某与朋友路过被抢的地方,正好看见抢劫其的那名男子在那里出现,其便打电话报警,后在其指认下,那名男子被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农建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威胁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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