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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人铸法魂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纪实
作者:李婵   发布时间:2013-07-30 10:11:23


    郴州,古称林邑,意为林中之城,地处湖南东南部,因其独有的福文化,亦被称为“福城”。1928年毛泽东在此颁布了著名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湘南起义掀开了中国革命波澜壮阔的新篇章。悠悠郴江水,从远古流淌至今,孕育着福城千年的兴盛与文明;巍巍郴城山,自南岭延至罗霄山脉,守护着古城内外的安宁与和谐。

  在这片“开放、包容、求实、创新”的热土上,郴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和谐的法文化之旅,捍卫起福城的公平与正义!

  走进审判大厅,“厚德、崇法、为民、秉廉”的院训精神悄然流露。近年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祥福、和谐的郴州文化,把法院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大力实施“文化强院”战略,以先进文化激励人、引导人、塑造人,以文化人。干警们在学习培训中吸取营养,在文化熏陶中丰厚底蕴,为郴州法院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提素质强内功,滋养内化于心的学习文化

  只有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行;也只有源于内心的力量才是无穷的。院长郭正怀十分注重修炼干警的内功,亲自挑选《你在为谁工作》、《法官良知》等书籍,以及《最苦与最乐》等文章,推荐给每位干警,并亲笔撰文与大家交流学习心得。在院领导的率先垂范下,全院上下形成了爱学习、会学习的浓厚氛围。

  邀请了专家学者、业务能手为全体干警授课,该院开展的“司法大讲堂”活动,迄今已成功举办了24期。通过开展“百案庭审观摩”、业务知识抢答赛、审执工作绩效分析会等活动,全面提高干警素质和业务能力。每年选派干警到国家法官培训中心接受最高端的培训,极力拓展干警视野,挖掘其潜在能力。鼓励干警自学,自我培训,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们提供集中培训的机会和时间,对获得在职研究生学位的干警报销部分学费。开展“读书月”活动,坚持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学习日。编辑出版《郴州法院硕士论文集》、《调研与论坛》、《我与法院》等内刊,让干警们在身边人的感染下,加强学习、自觉学习。

  2012年,该院被市委评为了“十佳书香机关”。良好的学习氛围成为人才成长的沃土。近年来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杨宗文、“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周树国、“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王华玉、“全国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廖志刚等一大批先进人物。全市法院共有100余名干警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300余篇,其中多名干警在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上获奖。如今“学比赶帮超”在全市法院蔚然成风。

  重管理促规范,培育有序的制度文化

  无规矩不成方圆。文化建设也是如此。该院党组将2010年作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全面实施年,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4月,《郴州市法院系统文化建设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制定出台,对五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逐项细化。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其中北湖区法院等基层法院也成功进入“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行列,达到了规划的预期目标。

  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石旺介绍到,“我们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强化对考勤、内务管理、庭审纪律、着装要求、升旗仪式等制度执行情况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将督查结果及时公布并纳入对部门和个人的年度考核。”

  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公文处理办法等,将该院所有规范性文件制定成《制度汇编》,发放给每一位干警。市中级法院编印的《审判质效标准化管理手册》,集审判行为规范、审判实务操作于一体,成为全省法院学习的典型,是法院新录用人员必学的第一课。

  “我们来报道的第一天,政治部就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制度汇编》和《审判质效标准化管理手册》,这对我们刚大学毕业,还未接触法院工作的人来说,有着很大帮助。”该院新招录人员纷纷表示。

  2013年在全院制定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做好“传帮带”,帮助青年法官成长进步。实行中层干部公开竞职上岗制度,为干警的成长成才创造有利条件,用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激励干警奋发进取、干事创业。近年来共有10余名优秀干警通过竞争上岗走向了中层领导岗位。

  有条不紊的政务管理、信息化的案件流程操作、数字法院的建成运用,对基层法院实行“1+X”指导……。在规范有序的管理下,全市法院工作高效运转,市中级法院司法绩效考评连续五  年排名全省先进行列,院领导班子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

  以文化人,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文化

  文化建设,建的是文,化的是人。市中级法院的院史荣誉室用老照片讲述着法院的发展历程。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成了法院干警求知的精神乐园。将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启用的文化活动中心,集法院文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等于一体,以“林邑法学,斯文警世”为主题为干警们献上一场文化大餐。

  市两级法院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主题活动,将文化元素渗透其中,展现活力法院的阳光形象。七一红歌联唱、重温入党誓词、法官宣誓,点燃了信念、激昂了理想;热火朝天的健身训练、拔河比赛、篮球赛、老年人门球赛,增强了友谊,交流了感情;喜庆祥和的元旦联欢晚会、春节团拜会、老同志茶话会、生日慰问,大家庭般的氛围,把干警们的心紧紧联系在一起,感受到了法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和力量,激发着干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

  和为贵调为先,构建执法为民的人本文化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这最后一道防线的捍卫者,他们承载着人民群众最殷切的期望。在法律的天平上,他们时刻怀揣着法律的尊严和群众的冷暖。让无情的司法展示出有情的温暖,让群众在感受法律权威的同时,还感受到法官队伍的高素养,是郴州市两级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

  “在办案中,我们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耐心地释法析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以此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案件128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1.0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撤率达45%。”该院研究室主任戴陈峰向记者介绍道。

  忙碌在审判、执行、回访、调解中的法官们,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给了别人,却常常忽视了自己最亲的家人。彭艳飞,是市中级法院一名普通的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身为母亲的她却把工作放在了第一位。民事案件费时费力,调解起来更是需要时间,常常是一开庭就一上午甚至一天……。当同事们看到她上小学的女儿说,“你妈妈很优秀,是全省的优秀法官呢。有这样的妈妈一定感到很骄傲的!”孩子却说,“我宁愿不要这样优秀的妈妈,我只要放学回家有饭吃,不要常常为了工作让我饿着肚子上学的妈妈!”听到孩子抱怨的话语,彭艳飞一阵心疼,但却依然如故地忙碌在自己的岗位上。

  这样的事例在法院是小之又小,也是多之有多。时光荏苒,他们走过了青春、奉献了热情、熬白了头发,仍坚贞不渝地守卫在自己的岗位上,一如当初面对国旗宣誓时的誓言,从未改变。

  值得欣慰的是,他们的付出赢得了更多人的赞誉。

  因为心系群众,关注民生,他们拥有了“法官阿姨”“法官叔叔”“法官爸爸”的称谓;

  因为情牵百姓,帮助困难群众,他们的群众路线赢得了百姓的交口称赞。

  前来视察的各级领导对该院为民司法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强基础筑防线,弘扬公正不阿的廉政文化

  监督是最大的爱护。“我们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教育做到警钟常鸣,确保每位干警不越界、不跨线。”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正怀经常在会上强调。

  通过与干警交流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放廉政书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观看廉政教育影片等,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电梯门口滚动播放的廉政警句,每层楼的走廊上悬挂的廉政文化牌、干警们自编的廉政格言,细致入微地影响着每一位干警恪守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与此同时,还加强外部监督力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走进法院,现场观摩庭审,对法院工作“挑刺找茬”。把廉政监督卡或随案寄出或送上百姓家门,向案件当事人了解法官办案情况。近五年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院领导班子连续五年被市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领导班子”。

  过硬的能力,公正的作风,迎来接踵而至的荣誉。近三年来,该院先后获得11项国家级荣誉。连续两年,中级法院的司法状况考评在全省考核排名中保持领先地位。2012年,该院被评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案件质量“两评查”先进单位、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2013年上半年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群众满意度测评中,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创佳绩,位居全省第一,11个基层法院中有8个排名全省前30位。

  每一个成绩都浸透着郴法人辛勤的汗水,赞美着郴法人为民司法的崇高情怀;每一项荣誉都见证着郴州法院科学发展的历程,讴歌着郴州市两级法院守护福城郴州公平与和谐的丰功!

  忠于职守,郴江作证;司法为民,郴州人民作证。

  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和谐的郴法文化步履铿锵;

  在实现法治中国的征程中,郴法人将迎着冉冉旭日,阔步向前,谱写更美的篇章,铸就更新的辉煌!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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