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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基层法院群众司法工作的时代强音
作者: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祁连关   发布时间:2013-07-05 10:30:21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2周年来临之际,党中央按照十八大的部署要求,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确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党全国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十八大新的党中央及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站在中国改革开放和实现中华民族“两个百年”伟大梦想的时代高度,站在从严治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次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的决策部署,深得全党全国人民的普遍欢迎。

    那么,基层人民法院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呢?我个人认为,要从做好如下五个方面工作做起:

    首先,要深刻认识在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我们说基层法院是一线法院,是距离人民群众身边最近的法院,也是与广大群众“法”的生活联系最紧密、最常态化的法院。党和国家的意志,人民群众的意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成法律法规,通过各级人民法院去适法用法、依法办案,从而达到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持续发展的目的,所以可以讲法院工作非常重要且不可替代。而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结了当地绝大多数的纠纷案件,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各类社会矛盾突凸丛生时期,却仍然面临着案多人少、保障不足等多种困难,基层法院压力和困难可想而知,也正因此基层法院使命光荣而艰巨。

    由上可见,基层法院是天然的群众司法工作部门,人民法官及法院其它工作人员都是当然的群众司法工作者;基层法院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道重要的桥梁和纽带,法院形象也是党和政府在群众中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法院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非常重大。古人说:船能载舟亦能覆舟;近代解放战争胜利,人们比喻是靠解放区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习总书记告诫全党人心向背决定了执政党的兴盛衰亡。都在说明群众的力量,都在反复说明“人民群众才是推动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中酝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力量,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是我们成就各项事业的胜利之本。“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就是群众路线,人民法院只有依靠走群众路线,才能“人民司法为人民”,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满意,才能让党放心。

其次,要准确把握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的目的、要求及主要任务。

    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就是要求广大法官及干警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为民司法理念,通过卓有成效的司法活动,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互动与理解。一方面使法官及干警不断增强群众情感,大力改进自身工作作风,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与水平,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纠纷,达到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法官及干警文明、礼貌和热情、周到细致的司法服务,公正、公平及高效办理个案、阳光司法,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从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继而增强对党和国家发展的认同和信心。

    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法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是否倾听群众呼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法官或法院干警自己说了不算,要从群众反映、社会效果等多方面去评判。司法办案群众路线,不仅要看是否解决了群众工作态度问题,是否杜绝了“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而且要学会换位思考,认真体会了群众的疾苦,注意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竭尽全力为群众解决纠纷。只要与群众建立了真挚的感情,尽了心、出了力,即使存在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又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群众也能理解。特别是在群众暂时对司法工作存在误解,甚至对司法工作提出不那么准确的尖锐批评的情况下,法官仍要保持司法为民的真情实感不能改变,这是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本质及宗旨所决定的。

    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牢牢把握作风建设这个主要任务,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活动目标。在态度上,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抛开面子、动真碰硬、触动灵魂。在步骤上,要坚持领导带头,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在方法上,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制度,经常抓、长期抓。要开好干警动员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学习活动会议,要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调研先行、开门纳谏等多种方法和措施,搞好问题查摆、完善制度、工作落实督查、年终目标考核等各项活动具体工作。力戒形式主义,解决突出问题,紧紧围绕主旨,务求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三,要了解和运用好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的基本方法。

    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法官找准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注重积累司法群众工作的新经验。新形势下,基层法院群众工作的环境日趋复杂,群众对人民法院及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涉及民生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征地拆迁、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案件的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如果不找准群众工作方法,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在这种复杂的大背景下,如何找准群众工作的方法是我们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陈燕萍工作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群众工作方法好样板。在新形势下,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要紧紧围绕“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这一主线,积极探寻符合辖区实际的群众工作方法。

    第四,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不断提升司法的群众公信力。

群众工作能力,一般而言就是指联系群众赢得群众信任的能力。只有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赖和支持。当然,无需讳言在我们法院的部分法官中,还存在着种种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的现象,有些是因缺乏基层锻炼、经验贫乏;而有些则是因夜郎自大、满足于自己一点狭隘的小经验,不思进取造成的。群众工作能力不高,就会造成群众不理解、不认同、不支持法院工作,继而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为此,广大法官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要甘当群众公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司法作风,提高文明司法水平;要切实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态度公允、举止文明、廉洁公道正派;要坚持注意积累群众司法工作经验,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自己着力培养的行为习惯长期坚持下去。

    最后,基层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还要紧密结合本院的实际开展工作。

    今年3月中旬以来,我院新一届党组班子大张旗鼓地推行“绩效治院”工作理念,狠抓各项绩效考评工作落实,目前已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院风。今年下半年,我院要坚持以党组确定的2013年法院工作目标任务为统领,即:紧扣“绩效治院”工作总抓手,狠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三落实,力争实现“法院自身建设、人民法院形象”双提升。以下半年“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和平台,“凝心聚力抓审判,一心一意谋提升”,切实使我院全年整体工作有个大提升,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也有个新提升。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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