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要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当前司法工作应突出“六度”
作者:李光杰    发布时间:2013-06-04 15:29:21


    进入新世纪时期以来,人民法院面临着的司法形势与要求已发生深刻变化,如今司法任务之重、司法期望之高、司法难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人民法院在这样的司法形势背景下展开和推进司法工作,其所受的压力与挑战是不言而喻的。正因如此,各级法院应从长远的高度上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工作,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并突出司法工作的“六度”,即在政治上要有高度、司法服务上要有温度、工作学习上要有广度、改革创新上要有深度、执法办案上要有法度、队伍管理上要有力度。唯有这样,人民法院工作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司法工作才能取得新突破、新发展、新成效,司法公信力才能得到快速、有效提升。

    一是政治上要有“高度”。司法为民不仅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司法领域内的重要体现,因此,人民司法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作为法官,应该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司法工作中要具有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公正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并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为民主要体现在公正执法办案上,体现在服务好人民群众利益上,体现在化解社会矛盾促和维稳上。法官执法办案既要坚守法律底线,也要讲究政治策略,或者说在司法工作中不仅要用法律的眼光看待个案裁判,还要从政治的角度去审视裁判效果,力求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三者统一。说到底,作为一名法官如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执行好每一件案件,服务好每一位来访群众,维护好一方平安,这就是最大的讲政治。

    二是服务上要有“温度”。司法工作既是法律适用的工作,也是群众工作,因此,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满意度又是衡量司法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实践表明,司法作风的好坏既关系到公正、效率和形象,也影响到群众的满意度。正因如此,我们要从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的紧迫性、重要性。对法官而言,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当前司法作风建设,在工作实际中找差距、补短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等粗暴作风。具体而言,就是对待每一位案件的当事人及来访群众在服务言语上要有“热度”、服务态度上要有“温度”、服务方法上要有“适度”,并始终如一地用心、用情、用智慧去做好每一项的具体司法工作,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让他们确实感受到司法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三是学习上要有“广度”。知识就是力量,也是法官的执业之基、立身之本。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素能的多样化,当然,这种素能的培植与提升也绝非生来就有,也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源自于学习,取决于学习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学习是提升法官素养能力的重要途径。新时期的人民法官要进一步认识读书学习的重要性,要善于学习,积极拓展学习视野,同时要突出知识学习层面上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还要做到学习时间的常态化、学习内容的全面化、学习成果的应用化,只有坚持恒学、苦学、巧学、博学才能快速、有效地提升法官综合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才能正确履行好法官的神圣职责,担当起时代的使命。

    四是改革上要有“深度”。近些年来,我国法院系统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改革,诸如审判长、执行长选用机制改革、审判机构优化与配置、审判管理机制建立等。实践证明,这些改革措施的陆续出台,有力地推动司法工作向前发展。但是近年来,司法改革步伐几乎陷入停滞状态,或者说,司法机制体制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还不能很好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现实已证明,当前我国司法机制体制上深层次上的不合理因素或弊端仍然存在,并成为制约司法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运行的障碍。我们深知,不改革没有出路,不进行深度改革更无发展可言。当前深入稳妥推进司法机制体制改革,既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推行深度改革,就是要从深层上去解决机制体制上的不合理因素和弊端,使法院工作机制更趋于公正、透明与高效。

    五是办案上要有“法度”。人民法院的主业是审判执行,法官的主要职责就是依法办案,法官执法办案应以法律为度,以事实为基,绝不能搞“法外开恩、法外裁判”,假若超出了“法度”,国家则无法治可谈,社会就无公正可言。具体来说,身为法官在审理每一起具体案件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准绳,或者说,法官执法办案的“法度”,不仅要体现在案件的开庭上要公正、合法、有序进行;也要体现在案件事实的查明与认定上要合乎法律;还要体现在法律适用、案件处理幅度上要做到准确与恰当。

    六是管理上要有“力度”。客观地说,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是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展开与推进,或者说,管理是基础,创新是关键,管理模式落后,或管理不严,法院工作则无活力和动力,更谈不上长足发展。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各项制度建设,已初具规模,也取得了不少成效,但司法作风不严、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仍然频发,屡禁不止。严格来说,我们现在缺少的不是没有制度可循、可依,而是缺乏管理上的力度。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站在全局工作上科学谋划,有效实施各项管理目标和任务,加大队伍管理上的力度和深度,说到底,就是在司法管理监督各个环节上舍得下真功、硬功和实功。唯有这样,法院队伍管理才能抓得紧、抓得实、抓出成效来。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